大河網訊 (記者 李彤)看劇時想暫停看畫面細節,沒想到畫面中央瞬間彈出全屏廣告,徹底蓋住播放窗口。
打開手機軟件,屏幕下方出現“晃動手機跳轉”的提示,明明握得穩穩地,頁面卻不受控制地跳轉到了購物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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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開手機軟件時,你有遇到過這樣的困擾嗎?

近日,相關話題在社交平臺上引發熱議,公眾對這類強制性、誤導性廣告的吐槽聲浪不斷高漲。許多網友直言,如今的手機仿佛一個“廣告陷阱”,用戶體驗在各種“技術巧思”下被肆意打斷。
“技術巧思”還是“誘導陷阱”?
“暫停廣告放大”與“手機晃動跳轉”,是當前兩種備受爭議的廣告交互模式。前者利用用戶暫停播放、注意力仍集中在屏幕上的瞬間,強制推送廣告;后者則通過把手機15度傾斜等輕微動作設為觸發條件,用戶往往在毫無預期的情況下就被帶入廣告頁面。

“這本質上是通過技術手段,強制或誤導用戶接觸廣告。”河南省政協委員、河南倚天劍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會議主席周斌分析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四條明確要求,利用互聯網發布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彈窗廣告應確保一鍵關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賦予消費者“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第十條則明確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
這兩種設計實質上都是通過技術手段強制或誤導用戶接觸廣告,剝奪了消費者自主選擇權,違背公平交易原則。
低成本高曝光的變現捷徑
為何此類廣告設計大行其道?河南省政協委員、安陽市青峰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王曉飛從技術商業角度進行了解讀。他指出,這類交互模式技術開發與投放成本較低,無須復雜的內容制作和精準推送算法優化,核心是通過強化曝光和點擊來提升廣告效果。相比VR廣告等需要高額投入的形式,這種模式對許多面臨盈利壓力的平臺而言是一條高效的變現路徑。
“在監管對傳統強制彈窗廣告管控趨嚴的背景下,這類交互模式巧妙規避了合規風險。”王曉飛坦言,這一類廣告的出現,體現了高觸發廣告功能設計的評估缺失,反映了互聯網行業商業利益與用戶權益的失衡。
技術創新與侵權騷擾的一線之隔
據不完全統計,這類高觸發廣告可能使廣告收入增長17%,但用戶投訴量也飆升40%。王曉飛認為,這對平臺而言并非一道單選題,而是一道需要綜合求解的方程式。“界定‘創新’與‘侵擾’的核心,在于是否尊重用戶控制權和使用意圖,而非技術實現的新穎性。誰能率先找到商業與體驗的平衡點,誰才能在競爭中贏得用戶的長期信賴。”
為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王曉飛呼吁行業領軍企業應率先承擔起“用戶為先”的責任:一方面立即整改爭議設計,如取消視頻暫停強制放大廣告、調低跳轉廣告的觸發靈敏度,給VIP用戶落實真正的無干擾權益;另一方面,借鑒交互廣告的“娛樂、體驗、享受”原則,用“看廣告解鎖會員時長”這類價值交換型廣告,替代強制侵擾的模式。
劃定邊界 回歸“用戶為先”
面對技術快速迭代帶來的監管挑戰,周斌指出,現行法律法規的原則性規定雖已能覆蓋此類行為的違法性,但仍存在標準模糊、處罰力度不足、執法滯后等問題。
他建議,從完善法律細則入手,盡快制定量化的技術規范,強化技術監管能力,并暢通用戶維權渠道,降低維權成本。互聯網廣告的創新不能逾越法律紅線,平臺的商業追求更不能以犧牲用戶權益為代價,才能實現商業價值與用戶權益的良性平衡,推動數字消費市場的健康發展。
作為政協委員,王曉飛建議推動建立“友好廣告交互設計”行業公約,由領軍企業牽頭,聯合監管部門與行業伙伴,明確廣告觸發閾值、用戶控制權等標準,既給行業變現留下合理空間,也為用戶體驗托底,帶動行業走向健康共生發展道路。
編輯:陳夢伊審核 :范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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